外国人的在留资格

包括2019年4月开始实施的在留资格“特定技能”在内,外国人的在留资格合计29种。以下汇总法务省公布的“在留资格一览表”,按照就业和活动限制可分为4大类。

就业类在留资格

就业类的在留资格有19个种类
如果在留资格范围内的工作的话您可以劳动,但是超过在留资格范围的工作的话不允许的

外交外国政府的大使、公使等及其家属
公用从事外国政府等公职的人及其家属
教授大学教授等
芸術作曲家、画家、作家等
宗教外国宗教团体派出的传教士等
报道外国报道机关的记者、摄影师等
高级专业适用积分制度的高级人才
经营、管理企业等经营者、管理者等
法律、会计业务律师、公认会计师等
医疗医生、牙医、护士等
研究政府相关机构、企业等的研究人员等
教育高中、中学等的外语老师等
技术、人文知识、国际业务机械工学等技术人员等、翻译、设计师、外语老师等
企业内部调动因人事调动从外国办事处前来的人员
护理介护福祉士(护理专员)
演艺演员、歌手、职业选手等
技能外国料理的厨师、体育运动指导者等
技能实习适用于技能实习法的技能实习生
特定技能仅限14个行业,视为特例的在留资格

身份类在留资格

身份类就是永久者和日本人的配偶者等、没有劳动方面的限制

永住者持有永住许可的外国人
日本人的配偶者等日本人的配偶者、亲生子、特别养子
永住者的配偶者等永住者、特別永住者的配偶者、在日本出生的亲生子
定住者日系3世、外国配偶者带来的孩子、离婚定住等

不允许工作类

原则上不允许劳动的在留资格、但是一周28小时内的话可以打工

文化活动日本文化的研究者等
短期滞留观光者、会议参加人员等
留学大学、专门学校、日语学校等的学生
研修研修生
家属滞留持有就业资格等的外国人配偶和孩子

特定活动

其他种类特别的在留资格是特定活动

特定活动参加就职活动的外国人、外交官等的家庭佣人、打工度假者等

按就业的分类

根据上述的在留资格将就业类分为“单纯劳动”“专门领域”及“风俗业”三类,具体如下图所示。

・“单纯劳动”指无需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劳动。例,单纯的待客业务、工厂的生产线工作等。
・“专门领域”指除“技能实习”“特定技能”以外被认可的技能,与日本政府至今提出的“专业人才、熟练人才”基本相同。
・“风俗业”指符合风俗营业法规定的劳动。性风俗产业以外的扒金库、麻将、酒吧等属于此类。

身份类在留资格里无就业限制,不仅单纯劳动,还能从事风俗营业法允许的工作。
原则上不被允许打工的留学生也存在“例外”,取得资格外活动许可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可从事单纯劳动。
再加上特殊的在留资格“技能实习”和“特定技能”,实际上有很多外国人在日本从事单纯劳动。
例,在便利店打工目前被视为“单纯劳动”。外国留学生通过资格外活动许进入该领域。